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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中華民國老人福利協進會模範老人、敬老楷模及孝親楷模獎甄選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08-16

【內容簡介】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協進會為慶祝第 61 屆老人節,舉辦全國模範老人、敬老楷模及孝親楷模獎甄選活動。模範老人獎表揚年滿 65 歲、事蹟足為典範的長者;敬老楷模獎表揚年滿 20 歲、長期關懷長者或促進地方發展的楷模;孝親楷模獎則表揚未滿 20 歲、孝親態度表現優異的學生。獲獎者將獲頒獎牌、禮品、優良事蹟長青特刊及頒獎典禮錄影照片光碟。推薦單位需於 2026/06/25 前將推薦資料寄送至主辦單位,當選名單預計於 2026/07/25 公告,並於 2026/08/16 舉行頒獎典禮。
・對象(須符合):於民國 110 年至 115 年曾獲地方政府或社團表揚;能提供具體資料可佐證事蹟
・對象(符合任一):模範老人獎:年滿 65 歲,且符合下列事蹟之一:;濟助貧病、關懷身心障礙弱勢、樂善好施,弘揚道德倫理等事蹟,有啟發引導社會風氣改善作用,事蹟足為國人典範;關心老人福祉,捐贈土地財物,幫助孤苦老弱,推展敬老陪伴、愛心行善,獎勵孝親,傳遞生活智慧等,事蹟足為國人典範;生活勤儉、倡導惜福、造福,節能環保愛地球,傳承敬老尊賢優良傳統,德孚眾望、事蹟足為國人典範;敬老楷模獎:年滿 20 歲,且符合下列事蹟之一:;長期愛心陪伴、敬老睦鄰、促進地方建設發展,表現卓著,事蹟足為國人楷模;定期探望關懷老弱病殘、孤苦貧困或遭棄養的長者,或轉介社會福利機構照顧,有愛心服務時數證明或榮獲感謝狀,事蹟足為國人楷模;運用個人專才,擔任關懷志工,長期幫助和保護社區長者,防治家暴,弘揚敬老、尊老、愛老、親老,榮獲表揚,事蹟足為國人楷模;孝親楷模獎:未滿 20 歲,且符合下列事蹟之一:;參與學校愛心或社區服務,認真學習關懷病殘老弱與孝親態度表現,榮獲獎勵,事蹟足為全國學生楷模;長期陪伴照顧老弱、病殘,協助身心障礙同學或親善服務態度,表現卓著並榮獲學校或公益團體獎勵,事蹟足為全國學生楷模;擔任學校社團或公益團體志工,服務長者,工作表現優異,榮獲獎勵,愛心與熱心事蹟,足為全國學生楷模
・模範老人獎:獎牌、禮品、優良事蹟長青特刊、頒獎典禮全程錄影和照片光碟
・敬老楷模獎:獎牌、禮品、優良事蹟長青特刊、頒獎典禮全程錄影和照片光碟
・孝親楷模獎:獎牌、禮品、優良事蹟長青特刊、頒獎典禮全程錄影和照片光碟
・推薦事蹟優異但未獲當選者:嘉勉狀
・申請:- 推薦單位將推薦資料正本與附件,掛號郵寄至「110006 臺北市信安街 78 號 2 樓,中華民國老人福利協進會」收
・📍臺北市信安街 78 號 2 樓
・- 推薦名額不限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6/25

資料來源:https://emei.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499&s=1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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