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所提供喪葬及急難救助慰問金,針對設籍彰化市滿六個月的市民,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含老人、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死亡,其繼承人可申請喪葬慰問金,金額依身分介於 5,000 元至 10,000 元。此外,凡遭逢急難或災害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者,也可申請 3,000 元至 10,000 元的急難慰問金。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公所提出申請,喪葬慰問金須在符合資格者死亡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喪葬慰問金:申請人為亡者繼承人,且亡者設籍彰化市滿 6 個月,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亡者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亡者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老人;亡者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亡者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亡者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申請急難慰問金:凡遭逢急難或災害致家境發生困難者
・喪葬慰問金(低收入戶):10,000 元
・喪葬慰問金(中低收入戶老人):5,000 元
・喪葬慰問金(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5,000 元
・喪葬慰問金(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5,000 元
・喪葬慰問金(中低收入戶):5,000 元
・急難慰問金:3,000 ~ 10,000 元
・申請:向彰化市公所提出申請
・📍50045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
・申請喪葬慰問金須於符合資格者死亡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changhua.gov.tw/Content/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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