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所為鼓勵本市老人團體舉辦各類文康活動,特別提供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場地免費使用優惠。凡經彰化縣政府立案通過的彰化市老人團體,舉辦慶典、典禮、會議、講習、展覽或文化康樂活動時,可免除場地租借費用。這項福利包含上、下午場地費 6,000 元及晚上、週末、例假日場地費 8,000 元,以及預演費 2,000 元,並提供現有投影設備、燈光、音響、冷氣及水電清潔費。申請單位需填具場地使用申請書,於使用前一週送交管理單位審核。
・對象(須符合):彰化市公所;經彰化縣政府立案通過之彰化市老人團體
・免收場地費:上、下午每場 6,000 元,晚上、週末及例假日每場 8,000 元
・免收預演費:上、下午場各 2,000 元
・免費提供現有投影設備、燈光、音響、冷氣及水電清潔費
・申請:填具場地使用申請書,於應使用前一週送經管理單位簽准,並經同意後使得使用
・📍50045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
・- 借用單位需負責活動秩序、安全維護及意外事件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changhua.gov.tw/Content/14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