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花蓮縣政府辦理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

醫療健康 花蓮縣

【內容簡介】

・花蓮縣政府為維護設籍並實際居住花蓮縣的 65 歲以上長者健康福祉,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此補助主要針對年滿 65 歲以上未滿 70 歲之中低收入者,或年滿 65 歲以上且設籍花蓮縣滿 1 年者。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月最高可獲得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應繳保險費自付額的補助。通常由中央健康保險署自動減免保險費,若因作業疏失未減免,民眾可攜帶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核退。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花蓮縣;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以上未滿 70 歲之中低收入者;年滿 65 歲以上且設籍花蓮縣滿 1 年者
・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額度以不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所應繳納保險費之自付額為限。健保自付保險費在前項金額以下者,全額補助;超過者,補助前項金額
・申請:符合資格者通常由中央健康保險署自動減免。若因作業疏失未減免,應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辦理保險費核退。
・被保險人死亡時,自次月起停止減免保險費。喪失補助資格時,自喪失資格當月份起停止減免保險費。因戶籍遷出喪失資格者,再次遷入本縣時,設籍日期應重新起算。

資料來源:https://www.sinch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7867&sms=19169&s=21022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