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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50,000元→衛生福利部社區發展工作-金卓越社區選拔計畫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推動「金卓越社區選拔計畫」,旨在鼓勵全國各地的社區發展協會健全組織、推動社區福利服務、增進公民參與,並提升居民福祉。本計畫選拔服務績效良好或貢獻卓著的社區發展協會,分為績效組和卓越組。獲選協會可獲得最高 3 萬元至 15 萬元的獎勵金及獎牌。申請流程包含社區發展協會自評、送交公所初選、縣市政府複選,最終由衛生福利部進行決選。
・對象(須符合):曾獲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選為績優的社區發展協會;會務、財務正常運作;自願參與衛生福利部選拔
・對象(符合任一):績效組:未曾獲本部(含組織改制前之內政部)評選為優等或甲等之社區發展協會,或 93 年(含)前曾獲內政部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為優等或甲等,且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近 2 年內重新選為績優之社區發展協會;卓越組:近 3 年前曾獲本部評選為績效組優等或甲等,再次參加評選之社區發展協會;卓越組:近 2 年前曾獲本部評選為卓越獎之社區發展協會;卓越組:近 2 年前曾獲本部評選為銅質卓越獎之社區發展協會;卓越組:近 2 年前曾獲本部評選為銀質卓越獎之社區發展協會
・金質卓越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100,000 元,以 1 名為限
・銀質卓越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80,000 元,以 2 名為限
・銅質卓越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50,000 元,以 3 名為限
・卓越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30,000 元,以 10 名為限
・優等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150,000 元,以 10 名為限
・甲等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100,000 元,以 12 名為限
・服務與創新獎:獎牌及獎勵金最高 30,000 元(每協會以 1 項為限)
・申請:社區發展協會完成自評表後,送交鄉(鎮、市、區)公所初選,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複選後,由縣市政府函送衛生福利部決選
・- 送件以電子公文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sinch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8636&sms=19519&s=1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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