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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五峰鄉參加體育及傳統競技比賽暨藝文競賽獎勵金及組訓補助費用

綜合津貼 新竹縣

【內容簡介】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為獎勵鄉內在體育、傳統競技及藝文領域表現傑出的人才,特別訂定本獎勵金及補助要點。凡設籍五峰鄉滿 6 個月以上(或就讀本鄉學校)的個人,或設立/服務於本鄉並代表本鄉或國家參賽的團體及教練,經核備後皆可申請。獎勵金依競賽類別、級別、名次及個人/團體而異,另提供鄉運及團體競賽的組訓費用補貼。申請人須於競賽成績公布後 3 個月內,且於每年 12 月 10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五峰鄉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團體賽:設立或服務於新竹縣五峰鄉之團體,代表本鄉或國家參加比賽,並經本所核備;個人賽:設籍於新竹縣五峰鄉滿 6 個月以上(或就讀本鄉學校),代表本鄉或國家參加比賽,並經本所核備;本鄉鄉運:設籍於新竹縣五峰鄉或就讀本鄉轄區內學校之國小、國中、社會組青少年,經機關首長裁奪定之對象;競賽期間戶籍仍設於新竹縣五峰鄉之居民;就讀新竹縣五峰鄉國民中、小學,於競賽期間學籍仍在本鄉學校之學生;服務於新竹縣五峰鄉機關單位者;教練須符合本要點獎勵賽事,具有實際指導選手,且為秩序冊所列教練
・藝文競賽獎勵金(代表國家出國/赴大陸地區比賽):個人賽第一名/特優 20,000 元;第二名/優等 15,000 元;第三名/甲等 10,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8,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代表國家出國/赴大陸地區比賽):團體賽第一名/特優 30,000 元;第二名/優等 25,000 元;第三名/甲等 20,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15,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全國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特優 10,000 元;第二名/優等 8,000 元;第三名/甲等 7,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5,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全國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特優 15,000 元;第二名/優等 12,000 元;第三名/甲等 10,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8,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新竹縣縣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特優 7,000 元;第二名/優等 6,000 元;第三名/甲等 5,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3,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新竹縣縣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特優 10,000 元;第二名/優等 9,000 元;第三名/甲等 8,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7,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本鄉鄉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特優 3,000 元;第二名/優等 2,500 元;第三名/甲等 2,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1,000 元
・藝文競賽獎勵金(本鄉鄉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特優 5,000 元;第二名/優等 4,000 元;第三名/甲等 3,000 元;第四至六名/佳作 2,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代表國家出國/赴大陸地區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20,000 元;第二名 15,000 元;第三名 10,000 元;第四至六名 8,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代表國家出國/赴大陸地區比賽):團體賽第一名 30,000 元;第二名 25,000 元;第三名 20,000 元;第四至六名 15,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代表國家出國/赴大陸地區比賽):教練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6,000 元;第四至六名 3,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全國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7,000 元;第四至六名 5,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全國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 15,000 元;第二名 12,000 元;第三名 10,000 元;第四至六名 8,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全國性比賽):教練第一名 6,000 元;第二名 3,000 元;第三名 2,000 元;第四至六名 1,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新竹縣縣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7,000 元;第二名 6,000 元;第三名 5,000 元;第四至六名 3,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新竹縣縣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9,000 元;第三名 8,000 元;第四至六名 7,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新竹縣縣內比賽):教練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000 元;第三名 1,000 元;第四至六名 8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本鄉鄉內比賽):個人賽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500 元;第三名 2,000 元;第四至六名 1,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本鄉鄉內比賽):團體賽第一名 5,000 元;第二名 4,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第四至六名 2,000 元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本鄉鄉內比賽):教練第一名 1,000 元;第二名 800 元;第三名 600 元;第四至六名 3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傳統射箭公開競賽組):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6,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傳統射箭鄉內競賽組):第一名 5,000 元;第二名 4,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慢速壘球):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6,000 元;第四名 5,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籃球社會男子組):第二名 8,000 元;第四名 5,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籃球混合組):第一名 5,000 元;第二名 4,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傳統射箭個人賽男子組):第二名 4,000 元;第四名 2,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傳統射箭個人賽女子組):第二名 4,000 元;第四名 2,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籃球社會男子組 MVP):2,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籃球混合組得分王):2,000 元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釣魚個人賽):第四名 5,000 元;第五名 3,000 元;第六名 2,000 元;第七名 1,000 元;第八名 1,0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個人單項國小、國中組):第一名 600 元;第二名 500 元;第三名 3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個人單項社會組):第一名 2,000 元;第二名 1,500 元;第三名 1,0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國小組 400 公尺接力):第一名 2,000 元;第二名 1,800 元;第三名 1,6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國小組 1200 公尺接力):第一名 2,000 元;第二名 1,800 元;第三名 1,6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社會組 400 公尺接力):第二名 1,800 元;第四名 1,0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社會組 1600 公尺接力):第二名 1,800 元;第四名 1,4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拔河):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500 元;第三名 2,000 元;第四名 1,5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團體項目其他傳統技藝競賽):第四名 1,4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總獎金國小組):第二名 4,0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總獎金社會組):第一名 12,000 元;第二名 10,000 元;第三名 8,000 元;第四名 7,000 元
・本鄉鄉運獎勵金(總錦標社會組總冠軍):6,000 元
・鄉運國小、國中組雜支補貼:每校不得超過 20,000 元
・鄉運社會組組訓費:各村 30,000 元
・團體競賽組訓費(慢速壘球):各隊 4,500 元
・團體競賽組訓費(籃球):各隊 3,500 元
・申請:競賽成績公佈後三個月內備文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次性作品榮獲多項比賽時,僅得擇最優之成績一項申請獎勵;惟獎勵後又獲更佳成績時,仍可申請獎勵差額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期間】

每年 12 月 10 日以前提出,且須於競賽成績公佈後三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subws.hsinchu.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TA1L3JlbGZpbGUvMTIxNzgvOTc0MDYvMTk0ZGZlY2MtNmE1Ni00OTg1LWE5Y2UtMzRmMTA3NjhhYWZhLnBkZg%3d%3d&n=5paw56u557ij5LqU5bOw6YSJ5Y%2bD5Yqg6auU6IKy5Y%2bK5YKz57Wx56u25oqA5q%2bU6LO95pqo6Jed5paH56u26LO9542O5Yu16YeR55m857Wm6KaB6bueLnBkZg%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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