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為鼓勵設籍於其園區及周邊特定區域的原住民學生努力向學,特設此獎助學金。此計畫旨在提升原住民學生的競爭力,並為國家公園儲備志工人力,共同推動生態保育與環境教育。補助對象為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五年級、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以上之原住民學生,提供依學業階段不同金額的獎助學金,並設有特殊才藝及錄取大專以上學生的獎助類別。申請人需符合設籍年限、原住民身分及學業或才藝成績等條件,每年分兩梯次受理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以匯款方式發放。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苗栗縣泰安鄉、南庄鄉、獅潭鄉、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臺中市和平區二年以上(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限制);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籍;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小(五年級、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以上之學生(不包括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各類在職、函授班、學分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延畢學生等);申請人前一學期在學學業及操行成績均良好,或符合特殊才藝獎助學金條件,或錄取大專以上學生獎助學金條件;如就讀學校未評定操行(德育)成績者,不得有記過以上之處分
・對象(符合任一):國小五年級或六年級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以上;國中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且操行(德育)甲等或成績達 80 分以上;高中(職)暨大專院校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0 分以上,操行(德育)甲等或成績達 80 分以上;研究所以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5 分以上,操行(德育)甲等或成績達 80 分以上;特殊才藝獎助學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60 分以上及操行(德育)甲等或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其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獲得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立案團體主辦之競賽成績名列前三名,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錄取大專以上學生:當年度考取大專以上學校並完成註冊
・國小(五、六年級)獎助學金:每學期若干名,每名 1,000 元
・國中獎助學金:每學期若干名,每名 2,000 元
・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獎助學金:每學期若干名,每名 3,000 ~ 5,000 元
・公(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及研究所學生獎助學金:每學期若干名,每名 6,000 ~ 8,000 元
・特殊才藝獎助學金:每學期若干名,每名 6,000 ~ 10,000 元
・錄取大專以上學生獎助學金: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憑,每名 6,000 ~ 8,000 元
・申請:逕送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
・本獎助學金一律以匯款方式發給;非提供郵局或臺銀帳戶者,如有手續費逕自獎助學金內扣除;符合申請條件,且設籍於苗栗縣泰安鄉之梅園村、象鼻村及新竹縣五峰鄉之桃山村、大隘村及新竹縣尖石鄉之秀巒村、玉峰村及臺中市和平區之平等里、梨山里二年以上,以及民族別屬泰雅族或賽夏族學生得優先錄取
最高10,000元
每年 02/01 ~ 03/15、09/01 ~ 10/15
資料來源:https://wufeng.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990&s=9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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