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峰鄉公所為獎勵鄉內在體育、傳統競技及藝文競賽中表現傑出的人才,特訂定本獎勵金發給要點。獎勵項目涵蓋藝文競賽、體育競賽、傳統競技比賽、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及鄉運。獎勵對象為設籍本鄉或就讀本鄉學校的個人選手、教練,以及代表本鄉參賽的團體。獎勵金依競賽層級(國際、全國、縣內、鄉內)和名次發放,個人賽最高可達 20,000 元,團體賽最高 30,000 元。此外,鄉運還有雜支補貼和團體競賽組訓費。申請人需在競賽成績公布後三個月內,且當年度 12 月 10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五峰鄉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競賽期間戶籍仍設於新竹縣五峰鄉之居民,或就讀本鄉國民中、小學,於競賽期間學籍仍在本鄉學校之學生,或服務於本鄉機關單位者;申請教練獎勵金者,須符合本要點獎勵賽事,且具有實際指導本要點所稱之選手,並為秩序冊所列該項教練
・對象(符合任一):團體賽:設立或服務於新竹縣五峰鄉,代表本鄉或國家參加比賽經函報本所核備之參賽團體選手及教練;個人賽:設籍於新竹縣五峰鄉六個月以上(就讀本鄉學校),代表本鄉或國家參加比賽經函報本所核備之參賽人員及教練;本鄉鄉運:本鄉內之青少年(需設籍本鄉、就讀本鄉轄區內學校等經機關首長裁奪定之對象)
・藝文競賽獎勵金:個人賽最高 20,000 元,團體賽最高 30,000 元(依競賽層級與名次發放)
・體育競賽及傳統競技比賽獎勵金:個人賽最高 20,000 元,團體賽最高 30,000 元,教練獎勵金最高 10,000 元(依競賽層級與名次發放)
・本所辦理之體育競賽獎勵金:團體組最高 10,000 元,個人組最高 5,000 元(依競賽項目與名次發放)
・本鄉鄉運獎勵金:個人單項最高 2,000 元,團體項目最高 3,000 元,總獎金最高 12,000 元,總錦標最高 6,000 元(依組別與名次發放)
・鄉運雜支補貼:國小、國中組每校最高 20,000 元
・鄉運社會組組訓費:各村 30,000 元
・團體競賽組訓費:慢速壘球各隊 4,500 元,籃球各隊 3,500 元
・申請:備文向新竹縣五峰鄉公所提出申請
・📍311001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九十五號
・🕒週一至週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 藝文競賽一次性作品榮獲多項比賽時,僅得擇最優之成績一項申請獎勵;惟獎勵後又獲更佳成績時,仍可申請獎勵差額
最高30,000元
每年 12/10 前
資料來源:https://wufeng.hsinchu.gov.tw/News.aspx?n=1990&sms=1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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