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公所為鼓勵鎮內績優運動選手及指導教練,特設獎勵金以表揚其在各項運動賽事中的優異表現。獎勵對象包含設籍關西鎮的個人選手、代表關西鎮或鎮內學校的團隊,以及實際指導這些選手的教練。申請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申請表、獎狀、戶籍資料及秩序冊等,經審核後核發獎勵金。本獎勵金旨在肯定運動員及教練的努力與成就,提升關西鎮的運動風氣。
・對象(須符合):個人選手需連續設籍關西鎮 6 個月以上(就讀關西鎮國小、國中及高中之學生不在此限);團隊需以代表關西鎮或以鎮內學校為對象;指導教練需具有實際指導本要點所稱之選手者
・申請:檢附應備文件送件
・所有運動項目依個人-團體排序填入表格內;「性質」欄位選手部份,請註記以「個人」或「團體」參賽;教練部份請註記指導選手係「個人」或「團體」參賽。教練部分請依照選手賽事順序填入,俾於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