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提供免費的調解及法律諮詢服務,旨在協助民眾解決民事及告訴乃論之刑事糾紛,避免冗長的訴訟程序,達到省時、省力、省錢且不傷和氣的目標。調解服務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能有效節省當事人的裁判費及仲裁費。此外,也提供市民免費的法律專業諮詢,幫助民眾釐清法律問題,保障自身權益。民眾可透過書面或言詞方式聲請調解,並依規定準備相關文件。
・對象(須符合):當事人或代理人(代理人須檢附委任書);聲請事件須為民事事件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聲請人須表明調解事由及爭議情形;未成年人為調解當事人時,須將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親)一併列為調解當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聲請時,須列明公司全名及負責人姓名;法律諮詢服務對象為臺北市市民
・對象(符合任一):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調解會調解;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調解會同意者,得由該調解會調解
・調解服務: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或報酬,節省當事人裁判費及仲裁費
・法律諮詢服務:免費提供市民法律專業諮詢
・申請:- 書面聲請:可向各地調解會索取或上公所網站下載表格,填寫後親送或掛號郵寄
・📍106208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 區公所櫃檯業務: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12:30 - 13:30仍持續受理各項櫃檯業務)
・- 調解會無權強制當事人到場調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dado.gov.taipei/News.aspx?n=49CFBEBB08DF2B7F&sms=B0C0B16240288F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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