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法務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揭弊獎金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法務部推動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 2025/07/22 施行,旨在維護公共利益,鼓勵民眾揭發泛公部門的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揭弊者的權益。凡因揭弊者檢舉而查獲不法事實者,將可獲得揭弊獎金,金額不得低於違法者所受罰鍰、罰金、沒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總額的 10 %。此外,本法也提供揭弊者工作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等多重保護措施,以建立友善的揭弊文化。
・對象(須符合):為公部門揭弊者(指公務員或與政府機關(構)有契約關係提供勞務者及其員工)或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指與該等事業、團體或機構有契約關係提供勞務者及其員工);有事實合理相信所屬或服務對象涉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三條所列之弊案;具名向受理揭弊機關提出檢舉
・揭弊獎金:數額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弊所受罰鍰、罰金、沒收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追徵價額、財產抵償之總額 10 %
・工作保障:禁止不利措施、回復原狀、損害賠償、工資補償金、禁止揭弊條款無效、申請再任公職、揭弊抗辯優先調查、舉證責任倒置
・身分保密:承辦人員對揭弊者身分負有保密義務;揭弊者得要求個資保密及適當隔離
・人身保護:準用證人保護法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責任減免:洩密責任免除、共犯刑責減免
・申請:向公部門之政府機關(構)主管、首長或其指定單位、人員;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單位、人員;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察院;政風機構提出檢舉
・本法適用於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營事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等泛公部門範圍

【期間】

2025/07/22(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cihtong.yunlin.gov.tw/News.aspx?n=33566&sms=2270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