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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

居住生活 全台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出「115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旨在減輕民眾租屋負擔。本計畫提供租金補貼給符合資格的家庭,申請對象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國內設有戶籍,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並符合一定的所得限制。補貼金額依實際租金核計,每戶每月有最高補貼額度。民眾可透過線上、郵寄或臨櫃方式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租賃房屋所在地中央及直轄市社政主管機關最近一次公布之最低生活費三倍;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特定情況除外)
・對象(符合任一):已成年;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
・租金補貼: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如附表四及附表五
・申請:線上申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郵寄申請(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以郵戳為憑);臨櫃申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同一家庭以提出一件申請為限;補貼期間未租賃房屋,中央主辦機關不予核撥租金補貼;租賃房屋期間不足月者,應按該月之日數比例計算其補貼金額;如經查核家庭成員有應予停止補貼之情形時,即停止補貼並應返還溢領金額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shuili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7193&sms=14728&s=56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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