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申請服務,旨在協助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成員,能合法使用專用停車位。此識別證適用於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一親等及二親等親屬。申請人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汽車駕駛執照、汽車行車執照及戶口名簿等文件,可選擇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縣府社會處聯合服務台、北港鎮聯合服務中心或麥寮戶政事務所辦理,亦可透過郵寄方式申請。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本人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且設籍本縣
・對象(符合任一):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前款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一親等親屬(不需同戶籍);與第一款身心障礙者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申請:- 臨櫃辦理:身心障礙者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聯合服務台)、北港鎮聯合服務中心、麥寮戶政事務所
・📍640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 停車證申請原因消滅時(如:戶籍遷出、死亡、身心障礙證明到期或經重新鑑定不符行動不便者),本府將依規定註銷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資料來源:https://socia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8166&s=29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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