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提供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政府檔案的服務。針對政治檔案以及檔案當事人(指曾遭公權力侵害之人,或其配偶、繼承人),可享有免收閱覽、抄錄費用,以及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的優惠。一般民眾申請檔案應用則需依規定支付相關費用。申請人需填具申請書並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可透過書面或電子方式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需填具申請書並載明相關事項;申請人需出示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政治檔案;申請人為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或其他受公權力侵害之人(檔案當事人);檔案當事人死亡時,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
・政治檔案及檔案當事人閱覽、抄錄費用:免收
・政治檔案及檔案當事人複製費用:免收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
・一般檔案閱覽、抄錄費用:每 2 小時 20 元
・一般檔案複製費用:依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收費
・申請:書面通訊方式或電子傳遞方式 (需經電子簽章憑證機構認證)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6號8,9樓
・🕒週一至週五,早上 8:00-12:00,下午 1:30-5:30
・檔案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涉及著作權事項應依著作權法辦理;應用檔案時不得有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等行為。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yancheng.kcg.gov.tw/cp.aspx?n=8133A77AC99AE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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