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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00元→115年度南投縣魚池鄉體育獎勵金發放辦法

教育文化 南投縣

【內容簡介】

・南投縣魚池鄉公所為鼓勵設籍本鄉六個月以上、且體育成績優秀的運動人員,特訂定本辦法。獎勵金依據選手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正式比賽的成績(個人或團體競賽前 3 名),以及是否打破大會或全國紀錄而有不同發放標準。申請人需於比賽當年度的 11 月 30 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民政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南投縣魚池鄉滿 6 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於本鄉
・對象(符合任一):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運動比賽,團體或個人競賽獲得前 3 名;參加全國性之正式個人運動比賽,獲得個人競賽成績前 3 名 (兩人一組視為個人賽);參加全國性之正式團體運動比賽 (每組 3 人以上,參賽團隊 5 組以上),獲得競賽成績前 3 名;因特殊情形,經本所審認確有獎勵必要者 (得以專案方式辦理)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個人第一名:5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個人第二名:3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個人第三名:2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團體第一名:15,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團體第二名:12,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二款) 團體第三名:1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個人第一名:3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個人第二名:2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個人第三名:10,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團體第一名:9,5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團體第二名:9,000 元
・國際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 團體第三名:null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一名:6,000 元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名:5,000 元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三名:4,000 元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一名:3,000 元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二名:2,000 元
・全國賽事獎勵 (第七條第三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三名:1,000 元
・破大會紀錄或全國紀錄獎勵 (第七條第四項第一款 - 國際性運動賽事) 獎金:null
・破大會紀錄或全國紀錄獎勵 (第七條第四項第二款 - 全國性運動賽事) 獎金:null
・申請:向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555南投縣魚池鄉秀水路233號
・- 申請資料不齊全者,經通知限期補正,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 7 日內完成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yuchih.gov.tw/1474/a25/Info/ce4993a5-2d94-4850-b326-91c3f535dc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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