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公所提供低收入戶婦嬰營養補助,針對設籍南投縣並實際居住的低收入戶家庭,於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人每次可獲得生育補助 10,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南投縣並實際居住;低收入戶;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生育補助:每人每次 10,000 元(每胎以申請 1 次為限,雙胎胞、多胞胎不加倍補助)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辦理
・📍540009南投市玉井街 5 號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tc.gov.tw/1601/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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