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公所提供南投市民喪葬慰問金,每案核發 5,000 元,旨在協助設籍南投市的居民家庭處理喪葬事宜。申請對象為死亡者設籍南投市滿一年(新生兒不受此限),且死亡日期在 2024/01/01 以後。符合資格的繼承人或最近三親等親屬,需備齊相關文件並於死亡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南投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死亡者設籍於南投市滿一年(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初設戶籍於南投市,不受此限制);死亡者於 2024/01/01 以後死亡;申請人須為死亡者之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或辦理喪葬事宜之最近三親等親屬
・喪葬慰問金:5,000 元
・申請:備齊應備文件,填妥申請書及領據,逕洽南投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540009南投市玉井街 5 號
・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得推派其中一人請領;逾期(自死亡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視同放棄;若委託代辦,受託人應將規定詳告申請人,倘有糾紛概由委託人與受託人自行處理,如因虛報不實經查獲者,雙方互負法律責任
最高5,000元
自死亡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www.ntc.gov.tw/1601/funera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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