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房屋所有權移轉時,依法應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的稅款。南投市公所財政課提供契稅申報服務,並說明應備文件及申報流程。民眾在辦理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移轉行為時,需依規定申報契稅。此外,若符合契稅條例相關規定,亦可申請契稅的減免或減徵,以減輕稅務負擔。
・對象(須符合):房屋所有權移轉之新所有權人(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占有等案件);房屋建造完成前取得所有權者;申請契稅減免者需符合契稅條例相關減免規定
・契稅減免:依契稅條例相關規定核定
・契稅減徵:依契稅條例相關規定核定
・申請:臨櫃辦理
・📍540009南投市玉井街 5 號
・申報人取得房屋後,可依附聯填報不動產移轉後使用情形,申請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移轉應由原所有權人及新所有權人雙方共同蓋章或現場親自簽名;契稅繳款書領回方式可選擇親領或郵寄;提供契稅申報案件結案簡訊通知服務
資料來源:https://www.ntc.gov.tw/1601/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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