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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7,463元→高雄市梓官區公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綜合津貼 高雄市

【內容簡介】

・高雄市梓官區公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年滿 65 歲且符合特定經濟條件的長者。此津貼每月發放,金額依家庭總收入與最低生活費標準的倍數關係而定。若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1.5 倍,每人每月可領取 7,463 元;若介於 1.5 倍至 2.5 倍之間(且未超過平均消費支出 1.5 倍),則每人每月核發 3,731 元。申請者需未領取其他政府生活補助或未經收容安置,並符合家庭存款、土地及房屋價值的限制。申請人可備妥相關文件至梓官區公所辦理。
・對象(須符合):年滿 65 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未經收容安置;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2,941 元)2.5 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性支出之 1.5 倍(30,632 元);全家人口存款(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 250 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 25 萬元;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 650 萬元
・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1.5 倍者:每人每月核發 7,463 元
・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1.5 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2.5 倍者:每人每月核發 3,731 元
・申請:- 受理單位:高雄市梓官區公所
・🕒08:00 ~ 12:00;13:30 ~ 17:30

【金額/折扣】

最高7,463元

資料來源:https://tzukuan.kcg.gov.tw/cp.aspx?n=A5CA98C5C7EB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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