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辦理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節能減碳補助,針對設籍龍井區並符合資格的居民,每人每年發放 1,000 元。已於 114 年度受領且未遷出本區者,無須重新辦理。但若戶長、戶內人口、住址或存摺有異動,以及外籍、大陸地區、港澳地區配偶未取得身份證者,仍需自行重新提出申請。申請人需在指定期間內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龍井區公所民政課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本區;未於 2025/12/31(含)前遷出本區者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並居住或戶籍遷入並居住連續滿 2 年者(以 2024/01/01 前居住本區各里並已完成戶籍登記,且 2 年期間內未因戶籍異動而曾短暫遷出本區者);新出生嬰兒未曾於本國設籍而於本區初次出生登記或因結婚遷入設籍本區者,須有一方符合前款規定,且於結婚登記後 1 個月內完成設籍登記,不受連續設籍滿 2 年之限制(含外籍、大陸地區、港澳地區配偶者);申請當年度之死亡人口者,不受連續設籍滿 2 年之限制(如所附戶籍資料無死亡登記者,須加附除戶戶籍謄本)
・節能減碳補助:每人每年 1,000 元
・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所民政課辦理
・📍434028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47號
・🕒週一〜週五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 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 8:00-8:15、17:00-17:30,國定假日除外)
・本項補助係採申請審查制,未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當年度申領權利。已於 114 年度受領且未遷出本區者,無須重新辦理。但戶長、戶內人口、住址變更或存摺如有異動及外籍、大陸地區、港澳地區配偶未取得身份證者,仍需自行重新提出申請。
最高1,000元
2026/03/01 ~ 2026/03/31
資料來源:https://www.longjing.taichung.gov.tw/388097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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