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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法姓名登記以維護原住民族權益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高雄市前鎮戶政事務所發布重要訊息,提醒依據原住民身分法舊法取得原住民身分,但姓名未符合新法規定(未取用傳統名字或未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的民眾,其原住民身分將被廢止。為維護自身權益,民眾需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選擇取用或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改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若未依規定辦理,將影響國民年金、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生活扶助、急難救助、健保補助、住宅修繕補助、獎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等多項原住民族權益。
・對象(須符合):曾依原住民身分法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前之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姓名未符合「從原住民身分父母姓」或「取用傳統名字」之情形
・維持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資格
・維持原住民特考及格人員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維持原住民生活扶助資格
・維持原住民急難救助資格
・維持原住民健保補助資格
・維持原住民住宅修繕補助資格
・維持原住民獎助學金資格
・維持原住民學雜費減免資格
・申請: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或居住國外者可洽我國駐外館處申請核轉
・📍高雄市前鎮戶政事務所所本部 806036 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1樓;高雄市前鎮戶政事務所第二辦公處 806020 高雄市前鎮區保泰路303號2樓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30;延長服務時間(僅受理部分戶籍事項)週一至週五 12:00~13:30,週六 09:00~12:00(限所本部)
・若不申辦,戶政事務所將依法書面催告,經催告仍未申辦者,將廢止原住民身分;原住民身分經廢止後,仍可隨時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辦取得;傳統名字可洽家族長輩、部落傳統領袖或組織成員洽詢,亦可利用「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名字資訊網」查詢

資料來源:https://chience-house.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212ED1006F29845&sms=A2F3CD47C7E950BB&s=19BE032D5AD9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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