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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貨車及聯結車通行證申請

交通移動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大貨車及聯結車通行證申請服務,允許總重量逾 10 噸的車輛在特定管制時間內,因搬家、建築工程或特殊運輸需求,依指定路線及時間進入臺北市管制區行駛。申請人需備妥行車執照、公司執照或委託書等文件,向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提出申請。通行證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行車執照的有效日期,且一般工地申請以 3 車 1 證為原則。此服務旨在便利有特殊運輸需求的業者,確保其在符合交通管制規範下能順利運作。
・對象(須符合):車輛總重量逾 10 噸之大貨車及聯結車;因特殊需要需於管制時間內(不包括上下午尖峰時間)進入管制區行駛
・對象(符合任一):搬家或搬運特定物品(一般商品不得申請),且無法利用例假日或非管制時間搬運者;建築工程搬運大型建材、運送預拌水泥或載運土方等;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使用大貨車即時運輸者
・大貨車及聯結車通行證:允許於指定路線及時間進入臺北市管制區行駛
・通行證有效期限:不得超逾行車執照有效(檢驗)日期
・一般工地:以 3 車 1 證為原則,最多 5 證
・短期工程(以半個月為限)或重大特殊工程:得由發包機關出具證明,以實際需要發證
・設於管制範圍內之機關廠場:每 3 輛車填發通行證 1 張(共同輪流使用),半年換發 1 次
・申請:- 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申請
・🕒隨到隨辦,定期換發者 3 日內核發
・- 通行證應特別注意行駛路線,盡量避免交通擁擠路段,必要時得指定繞道行駛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dot.gov.taipei/cp.aspx?n=180956B21422E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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