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民政處提供後備軍人因病或受傷,導致無法繼續服役時,可申請體格複檢以轉為免役。申請人需備妥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書、身分證影本、退伍證件影本及申請書,向戶籍地的後備指揮部或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若持有特定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可免除體檢,但仍需檢附診斷證明書以供審核判等。
・對象(須符合):後備軍人;因病或受其他傷害不堪服役者
・體格複檢轉免役
・申請:至戶籍地後備指揮部逕辦或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由公所轉後備指揮部)
・📍(260011)宜蘭市南津里13鄰縣政北路一號3樓
・🕒週一至週五8:00-17:00
・持身心障礙手冊及重大傷病卡者,仍應檢附診斷證明書,俾利判等
資料來源:https://civil.e-land.gov.tw/cp.aspx?n=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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