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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宜蘭縣財團法人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社會福利機構團體補助

綜合津貼 宜蘭縣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提供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補助,旨在協助這些組織提升服務品質並有效運用社會捐助資源。補助項目涵蓋活動方案費用,如訓練、研習、推廣活動的場地租金、講師費、餐費等,以及老舊設施與設備的修繕、維護及更新費用。每個申請單位每年最多可提報 3 個方案,年度補助金額以 300,000 元為原則,並需編列一定比例的自籌款。申請單位需於基金會公告時間內提出計畫書,經審核通過後核發補助。
・對象(須符合):經核准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團體;有意願參加聯合勸募活動
・活動方案費用:包括場地租金、器材租金、講師鐘點費、出席費、交通費、印刷費、佈置費、餐費及雜支
・設施、設備修繕、維護及更新費用
・每案每年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300,000 元為原則
・申請經常支出經費至少應編列 20 %以上之自籌款
・申請資本支出經費至少應編列 30 %以上之自籌款
・大型、高價行政設備(如公務車、影印機、公務用櫃)最高核給 70 %
・申請:申請單位需於本會公告時間內提出計畫書,經分配審核委員審議並提報董事會通過後,通知核定之補助項目及金額
・📍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5樓(社會處社會福利館)
・🕒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30
・- 受補助經費結報時,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會計原則辦理,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yilanuw.org.tw/download/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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