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為減輕縣籍青年就學貸款的還款壓力,並鼓勵青年留鄉或返鄉穩定就業,特別推出學貸利息補貼計畫。凡設籍彰化縣、年滿 18 至 45 歲的本國籍青年,若在學期間曾申請就學貸款,且目前在彰化縣內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並從事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滿 30 日以上,即可申請。本補貼按季核發,每人最高可補助 24 個月,補貼金額以實際繳交的利息收據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申請人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申請,並郵寄領據正本。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彰化縣;年滿 18-45 歲之本國籍青年;在學期間已申請就學貸款者;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工作地點在彰化縣內;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滿 30 日以上
・學貸利息補貼:按季核發,最高補助 24 個月
・利息補貼金額:以向金融機構繳交利息之收據所列金額為準,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領據正本請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彰化縣 500 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 13:00-17:00 (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促進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免利息」
即日起,每年各季度截止日前 15 日內(4 月 20 日、7 月 20 日、10 月 20 日及 12 月 31 日)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youth.chcg.gov.tw/resource/lWhEdKQEPZotTZ2EE3joF4wuUakC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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