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住屋淹水救助金,針對因水災導致室內樓地板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的家戶,每戶發給 15,000 元。民眾可向災害發生地區的區公所社會(經)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洽詢申請。此外,若受災情形符合房屋稅等減免規定,也可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減免。
・對象(須符合):住屋因水災淹水,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 50 公分以上者
・住屋淹水救助金:每戶 15,000 元
・申請:請洽災害發生地區公所社會(經)課或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若受災情形符合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減免。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網站或撥打 7410141轉202~204洽詢。
最高1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dpr.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947F1EE838E5E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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