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提供住屋淹水救助金,針對因水災導致室內樓地板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的受災戶,每戶發放 15,000 元。此項救助旨在協助受災家庭減輕經濟負擔,加速災後復原。民眾可向災害發生地的區公所社會(經)課或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洽詢申請辦法。
・對象(須符合):住屋因水災淹水;室內樓地板起算達 50 公分以上
・住屋淹水救助:每戶 15,000 元
・申請:洽災害發生地區公所社會(經)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若受災情形符合房屋稅等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
最高1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dpr.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947F1EE838E5E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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