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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志願服務獎勵(一、二、三等徽章)

綜合津貼 臺中市 期限 2026-09-01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志願服務者,每年舉辦志願服務獎勵,針對在臺中市從事各類志願服務且服務時數達標的志工,頒發一、二、三等徽章、證書及獎品。志工需透過其服務的運用單位,於「臺中市政府志工服務平台」線上提交申請推薦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服務時數的計算期間為 2001/01/22 至 2026/05/31,且主要依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的登錄時數。得獎名單預計於 2026/09/01 前公告。
・對象(須符合):從事本市各類別志願服務;服務地點於臺中市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轄下運用單位(如郵局、國美館、科博館、移民署、國稅局等)及臺中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轄下運用單位;服務時數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錄之時數為主
・對象(符合任一):服務時數達 7,000 小時以上(申請一等徽章);服務時數達 4,000 小時以上(申請二等徽章);服務時數達 2,000 小時以上(申請三等徽章)
・一等徽章:頒授志願服務金質徽章、證書及獎品
・二等徽章:頒授志願服務銀質徽章、證書及獎品
・三等徽章:頒授志願服務銅質徽章、證書及獎品
・申請:運用單位使用「臺中市政府志工服務平台」線上填寫申請推薦表
・📍404353臺中市北區精武路291之3號7樓
・資料不全,經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通知後未於 5 日內補齊資料者,視同放棄補件,將以現有資料進行審查;無「臺中市政府志工服務平台」帳號之運用單位應洽所屬主管機關申請;線上申請操作步驟請參考附件1;志工服務時數頁面截圖操作步驟請參考附件2

【期間】

2001/01/22 ~ 2026/05/31

資料來源:https://volunteermatch.taichung.gov.tw/form/Details?Parser=28,6,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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