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免徵比率申請,旨在避免重複徵收。繳費人若其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整治費,或向已繳納整治費的繳費人購買原料,皆可提出申請。此外,若同時進口及產製化學物質,且產品與原料均屬徵收對象,亦可申請核定免徵比率。申請時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製程說明,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可依核定比率扣抵整治費。
・對象(須符合):繳費人
・對象(符合任一):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整治費;直接產製原料向已繳納整治費之繳費人購買;同時進口及產製化學物質,且產品、原料皆屬徵收對象
・整治費免徵比率: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比率扣抵整治費
・申請:繳費人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免徵比率
・📍100005 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供應商倘有不實開立証明書者,當依刑法追究偽造文書罪之責
資料來源:https://sgwb.moenv.gov.tw/sgwfundo/dispPageBox/trans.aspx?ddsPageID=QANDA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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