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提升公寓大廈管理品質與住戶居住安全,持續辦理 6 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補助計畫。只要符合條件的大樓於指定期間內首次向區公所完成報備並提出申請,即可依規定請領最高 70,000 元的補助金。此補助旨在鼓勵老舊大樓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以維護社區運作與居住環境。
・對象(須符合):84年6月28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前取得建造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者
・成立管理組織補助:最高 70,000 元,依大樓總戶數級距核定
・申請:向所在地區公所完成報備後提出申請。社區如有疑問,可電話洽詢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第六課黃先生
・📍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依《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舉管理負責人,區分所有權人最高可處 50,000 元罰鍰;已成立管理組織卻未向區公所完成報備者,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最高可處 30,000 元罰鍰
最高70,000元
2025/01/01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build.kcg.gov.tw/index.aspx?au_id=12&sub_id=35&id=1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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