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為因應氣候變遷,推動養殖業者設置循環水養殖設施,提供補助以協助業者提升水產養殖效率並節約用水。本補助計畫針對室外及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及工程,提供實際施作總價二分之一的補助,每戶最高可達 100 萬元或 200 萬元。申請對象為養殖業者,其魚塭需符合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的既存養殖池條件,並遵守相關土地使用規定。申請人需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設施平面配置圖、土地登記謄本等文件,向魚塭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養殖業者(個人或公司/行號);魚塭設置循環水養殖設施;魚塭之土地使用應符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對象(符合任一):魚塭位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內者,以 2017/06/28 前之既存養殖池,並取得航照圖等證明文件者為限;魚塭位於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內者,以 2023/02/20 前之既存養殖池,並取得航照圖等證明文件者為限
・室外循環水養殖設施及工程:補助實際施作總價二分之一,每戶最高補助上限 1,000,000 元
・室內自動化循環水養殖系統設備及工程:補助實際施作總價二分之一,每戶最高補助上限 2,000,000 元
・申請:向魚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申請案件以序位高低排定優先順位;相同者,以養殖面積大者為優先
最高2,0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