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推動高雄市茄萣區及湖內區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旨在鼓勵當地養殖業者及土地所有權人,將其養殖場域與太陽光電設施結合。此計畫透過綠電收益提供地主較高租金,並保障養殖業者 20 年的養殖工作權益。同時,計畫鼓勵導入智慧養殖技術,改善養殖環境,提升漁業生產力與收益,並提供氣候調節功能,減少極端天氣對養殖的影響。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期望達成漁業升級、在地經濟活絡與綠能發展共榮的多贏效益。
・對象(須符合):位於高雄市茄萣區及湖內區;經營養殖漁業或為相關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需符合行政院農業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需確保養殖事實,符合農委會法規、函示及相關認定規定
・結合綠能設施:在養殖魚塭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分為塭堤型、立柱型、浮筏型三種施作類型
・土地收益:光電業者提供較高租金予地主
・養殖保障:保障養殖業者持續養殖 20 年
・環境改善:導入智慧養殖技術,改善養殖環境,如監視系統、投餌機、水質監測預警設備
・氣候調節:夏天可降低溫度、適度遮蔭,冬天可保溫 3 ~ 5 度,避免寒害
・土地復原:營運期滿後,由設置公司拆除、回收太陽光電系統設備,並將土地復原
・申請:詳細申請辦法需洽詢相關單位
・📍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 太陽光電板遮蔽率加計各項農業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設施所坐落農業用地 40 %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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