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推動高雄市永安區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旨在協助當地養殖業者在魚塭場域導入太陽光電設施,以實現漁電共生。本計畫提供一個框架,讓養殖業者能申請在魚塭設置塭堤型、立柱型或浮筏型太陽光電設施,藉此改善養殖環境、提升經營效率,並透過綠能發電獲取額外收益。計畫範圍涵蓋高雄市永安區總計 124.68 公頃的農業用地,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參與本計畫的業者,除了能優化養殖基礎設施,還可望從售電中獲得「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的加值回饋,促進養殖產業的永續發展與轉型。
・對象(須符合):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的農業經營者;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並符合行政院農業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需經行政院農業部審查核准
・漁電共生設施建置:在養殖魚塭設置塭堤型、立柱型或浮筏型太陽光電設施
・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符合地面型漁業結合綠能設施之漁電共生系統,躉購費率每度電加計 0.0387 元(依 111 年費率)
・申請:依行政院農業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本專案計畫範圍為高雄市永安區總面積共計 124.68 公頃
最高0387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1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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