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訂定資賦優異學生獎補助辦法,旨在鼓勵並支持就讀南投縣轄內學校、經鑑輔會鑑定安置的資賦優異學生。本辦法提供獎學金與補助金兩種形式。學生若在前一學年度於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中表現優異,或學術研究成果卓越並刊載於具審查機制刊物,可申請最高 5,000 元的獎學金。若學生在國內外區域性競賽中表現優異,並經學校推薦,則可申請最高 3,000 元的補助金。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透過就讀學校於每年 9 月 30 日前向南投縣政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就讀南投縣政府所管轄學校,並經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之資賦優異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於前一學年度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學術研究成果優異,且刊載於具審查機制之刊物;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名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並經學校推薦
・獎學金:每人 5,000 元為上限
・補助金:每人 3,000 元為上限
・申請:經由原就讀學校向南投縣政府提出申請
・- 獎補助金額得視法定預算情形酌予調整
最高5,000元
每年 09/30 前
資料來源:https://paper.nantou.gov.tw/paperdetail.asp?paperid={DB5200F4-B92B-4161-9479-3F736F11B7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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