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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澎湖縣澎湖警光會館住宿優惠及離島員警免費住宿

居住生活 澎湖縣 期限 2026-06-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提供澎湖警光會館住宿服務,對象為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以及執行警衛、專案勤務或協助警政業務的人員。會館提供多種房型,並依人員類別收取不同規費。此外,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的離島員警因公至警察局或分局洽公,若無法及時返回駐所而需留宿,經出示相關公文或勤務表,可視空房狀況獲得免費住宿,以團體房為原則。會館地下室亦提供場地租借服務。
・對象(須符合):執行警衛或專案勤務人員;協助警政業務人員;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各離島員警因公至警察局或分局洽公,且無法及時返回駐所而需留宿者(限免費住宿)
・二人房: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 1,200 元;其他督導或協助警察業務人員 1,600 元
・三人房: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 1,400 元;其他督導或協助警察業務人員 1,800 元
・四人房: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 1,600 元;其他督導或協助警察業務人員 2,000 元
・親子房(四人房):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 2,000 元;其他督導或協助警察業務人員 2,400 元
・團體房(六人房):警察機關員工、退休人員及其親屬 2,000 元;其他督導或協助警察業務人員 2,400 元
・貴賓室(二人房):2,800 元
・貴賓室(三人房):3,200 元
・地下室使用規費:每節(次)2 小時 300 元
・離島員警免費住宿:視空房狀況提供免費住宿,以使用團體房為原則
・申請:登記使用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入住時間為每日下午 3 時起,退房時間為翌日上午 10 時以前
・- 貴賓室以執行警衛勤務及接待貴賓為主,平日受理訂房前,須由管理員確認有無前開用途後,方予確定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6-01

資料來源:https://law.penghu.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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