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為補償民眾因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行政執行法所公告的各項防疫措施,導致農產品(包含農、林、漁、牧)遭受特別損失而設立本補償金。本補償金的對象為有權使用管制土地,且以農產品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的收取權人。補償標準比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若農產品未列於該表,則以噴藥日期前後共 3 日的批發拍賣市場均價進行補償。申請人需在防疫清消檢驗後無法採收,或收到通知後的 10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至管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有權使用管制土地;以農產品(農、林、漁、牧)為經濟收入來源之收取權人;農產品遭受特別損失,且土地範圍依法定規範劃定並實際受損;管制土地上已屆採收同批農產品,需經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方式合格後始可採收販售,或經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及公所認定並通知,須配合防疫措施而禁止採收販售農產品之土地;於防疫清消檢驗後無法採收者,或受通知後 10 日內申請
・農產業: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表所列品項及金額補償,例如稻米每公頃 25,000 元、雜糧每公頃 28,000 ~ 48,000 元、果樹每公頃 62,000 ~ 195,000 元等
・漁業: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表所列品項及金額補償,例如魚塭養殖每公頃 500,000 ~ 2,375,000 元、海上箱網養殖每平方公尺 1,800 元等
・畜牧: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表所列品項及金額補償,例如肉豬每頭 2,250 元、乳牛每頭 37,500 元、雞隻每隻 40 ~ 120 元等
・林業: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表所列品項及金額補償,例如造林地每公頃 47,000 ~ 66,000 元、竹類每公頃 42,000 元等
・未列於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表內之農產品:以噴藥日期前後共 3 日批發拍賣市場均價補償
・申請:至管制土地坐落地之公所申請
・補償金將追回若管制土地上已屆採收同批農產品未經農藥殘留快速檢驗合格即採收販售
最高2,37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glrs.nantou.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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