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推動長照 2.0 服務,針對有失能失智照顧需求的民眾提供四大類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服務。服務項目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以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喘息服務)。符合資格者經照管中心評估後,政府將依長照需要等級及身分別提供不同比例的補助,一般戶需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負擔較少,低收入戶則享全額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對象(須符合):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者
・對象(符合任一):滿 65 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滿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
・照顧及專業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每月給付 10,020 ~ 36,180 元,一般戶自付 16 %、中低收入戶自付 5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交通接送服務:依縣市幅員及偏遠地區每月給付 1,680 ~ 2,400 元,一般戶自付 21 % ~ 30 %、中低收入戶自付 7 % ~ 10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三年給付 40,000 元,一般戶自付 30 %、中低收入戶自付 10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喘息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每年給付 32,340 ~ 48,510 元,一般戶自付 16 %、中低收入戶自付 5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申請:請撥打 1966 長照專線
・📍81414 高雄市仁武區地政街 23 號
・🕒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30-17:30
・-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僅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 30 %,並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
最高48,510元
資料來源:https://re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CC4792694C0EC31D&sms=70C16EE6C4E9C1C5&s=B527BF87AD5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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