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提升公寓大廈居住品質,針對建築物共用部分的維護與修繕提供補助。符合資格的公寓大廈可申請公共環境清潔衛生、公共通道、溝渠、無障礙設施、外牆飾面等相關設施的維護及修繕費用。本年度補助金額依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年份而異,84年(含)以前的建築物最高補助 10,000 元,85年(含)以後的建築物最高補助 5,000 元。本年度預計受理約 30 件申請案,經費有限,額滿即止。
・對象(須符合):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滿 5 年;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報備之公寓大廈
・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之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公共通道、溝渠、無障礙設施、外牆飾面及其他相關設施之維護及修繕:使用執照屬於 84 年(含)以前之建築物,最高補助 10,000 元
・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之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公共通道、溝渠、無障礙設施、外牆飾面及其他相關設施之維護及修繕:使用執照屬於 85 年(含)以後之建築物,最高補助 5,000 元
・申請:相關事項公告及附件可於工務局建管處網站(https://build.kcg.gov.tw/index.aspx?au_id=2&sub_id=1309)下載
・📍801004 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二路169號3-4樓
・🕒早上 8:00~12:00、下午 13:30~17:30,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休息
・因經費有限,本年度約可受理 30 件大樓補助,如逾申請日期或經費用罄則不再受理;年度經費不足時,得不予補助
最高1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2/01 或經費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