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校內教職員工生積極協助學校調查處理性別平等案件,以提升性別平等工作成效,特訂定本獎勵要點。凡擔任性別平等案件調查委員的教職員工,每案每場次可獲得 800 元獎勵金;學生則以工讀金核付。此外,撰寫調查報告書者,每案可獲得 2,000 元獎勵金。獎勵案需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後,依行政程序核予獎勵。
・對象(須符合):本校教職員工生
・擔任性平案調查委員(教職員工):每案每場次 800 元獎勵金
・擔任性平案調查委員(學生):以工讀金核付
・撰寫調查報告書:每案 2,000 元獎勵金
・申請:獎勵案需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依行政程序核予獎勵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行政服務大樓四樓
・獎勵費用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
最高2,000元
資料來源:https://vpac.nttu.edu.tw/p/412-1011-298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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