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為鼓勵優秀博士生,提供 115 學年度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兩項獎學金每月皆提供 40,000 元,旨在支持博士生專心學術研究。國科會獎學金對象不限年級,教育部獎學金則限本國籍一至三年級非在職學生。申請者需於 2026/06/30 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所辦。
・對象(須符合):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班學生 (國際生除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外,請洽國際處);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年級以 115 學年度學籍年級為認定基準)
・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每月獎學金 40,000 元,獎勵期間自 2026/09/01 起至 2029/08/31 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每月獎學金 40,000 元 (教育部補助 30,000 元,校方與院系所共同補助 10,000 元)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獎勵期間自 2026/08/01 起至 2027/07/31 止,惟 115 學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方案A: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校方出資 6,000 元、院系所出資 4,000 元。其餘學生,校方及院系所各出資 5,000 元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方案B:教育部補助 30,000 元,院系所補助 10,000 元 (另有加碼)
・申請:將相關資料送至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辦公室
・📍10617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工學院綜合大樓315室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需確認指導老師可支付補助款部分,且學生申請表務必請指導教授親簽。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方案選擇欄位,請務必由指導教授親筆簽名。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有獲獎志願序欄位,若同時獲獎需填寫。獎學金獲獎學生需每年提交學習成績、學術成果等報告,以評量續領資格。獲獎學生如有休學超過半年、退學、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轉入碩士班、違反學術倫理、違反校內章則等情形,將終止獎學金資格。
最高4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bp.ntu.edu.tw/News_Content_n_100323_s_263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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