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心臟學會每年舉辦心臟專科醫師甄試,旨在評定醫師是否具備心臟專科醫師資格。申請者須具備醫學院畢業、醫師考試及格、持有醫師證書、取得內外或小兒科專科醫師資格,並完成兩年心臟專科訓練或具國外心臟專科醫師資格。此外,還需完成高級生命救命術課程並取得有效證明,以及累積本會繼續教育積分 60 分。申請期間為每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需郵寄相關文件及繳交資格審查費用。
・對象(須符合):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院或醫學專科學校畢業並有該醫學院之畢業證書;曾通過考試院之醫師考試,並持有該院之醫師考試及格證書;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醫師證書;取得內、外或小兒科之專科醫師資格;參加本會取得普通會員醫師資格六個月以上;須完成高級生命救命術課程訓練並取得有效證明(口試當天仍有效之證明);取得本會繼續教育積分 60 分(需含 A 類 30 分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於本會認可之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接受訓練滿二年(最遲需於報考當年 09/30 前完成訓練);已有國外心臟專科醫師資格,經理監事會審核通過
・心臟專科醫師甄試:通過甄試後取得心臟專科醫師資格
・申請:需向學會索取正式申請表格填寫
・📍104 台北市民權西路 11 號 13 樓之 1
・資格審查費用為 1,000 元,請以郵局劃撥繳納(帳號:0135-3995;帳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學會)
每年 07/01 ~ 07/31
資料來源:https://www.tsoc.org.tw/index.php?action=audit&cid=13&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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