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為非海洋科學專業的學生提供海洋科學學分學程,旨在提升學生對海洋科學及臺灣海洋環境的理解,並培養未來的海洋專業人才。完成學程的學生將獲得「海洋科學學程」證書。申請者須為國立臺灣大學在校學生,其中大學部學生須完成至少一年的學業。申請時需提交學程申請表(需系主任及院長簽章)及歷年成績單。
・對象(須符合):須為國立臺灣大學在校學生;大學部申請者須完成至少一年的學業
・完成學程後可獲得「海洋科學學程」證書
・需修滿至少 15 學分,其中必修課程至少 6 學分,選修課程至少 9 學分
・至少 7 學分須來自學生主修或輔系必修課程以外的課程
・其他可抵免課程以 3 科 6 學分為限
・申請:線上申請,並將所需文件提交至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 101 室余惠中資深專員
・📍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 101 室
・已達畢業門檻但未完成學程學分者,可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期限至多一年,但總修業年限仍須符合校方規定;大學部學生若未完成學程要求,可於就讀本校研究所時繼續修習,已修得學分可計入總學分;如需郵寄證書,請檢附填寫好地址及貼好掛號郵資之 A4 回郵信封
資料來源:https://www.oc.ntu.edu.tw/class/credit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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