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推動「校級-自主學習小組」計畫,鼓勵學生跨域多元學習。凡參與自主學習小組並獲得經費補助,且完成計畫執行、檢附成效並公開發表者,每學期可抵認「自主學習課程」2學分。學生需配合選課時程選修自主學習課程,並於學期末前提交相關申請表件,經教學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學分認證。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參與教學發展中心辦理之「校級-自主學習小組」計畫方案;該學期獲得經費補助;完成小組計畫執行;檢附執行成效並辦理公開發表;配合選課作業時程,進入選課系統選修【自主學習課程】
・抵認自主學習課程學分:每學期 2 學分
・自由選修學分認列上限:至多 4 學分
・申請:- 於每學期第 16 週前,繳交抵認自主學習課程申請表(紙本)至教學發展中心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國立臺東大學 教學發展中心)
・- 學生每學期得於校級自主學習小組計畫或院級所規劃自主學習方案計畫擇一申請
資料來源:https://ctl.nttu.edu.tw/p/406-1062-140118,r1891.php?Lang=zh-tw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