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提供省道台9丁線大貨車禁行路段通行證的申請服務,讓符合條件的居民或公司行號,能合法行駛於公告禁行的大貨車路段。此通行證有效期限通常為一年,需在到期前一個月辦理續發。申請人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或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車籍或戶籍設籍於禁行路段沿線村里之居民,或居(租)於當地者;營業所位於大貨車禁行路段沿線村里(台9丁線蘇澳至東澳、南澳至和平、和中至大清水)之建築、營造、貨運相關行業及其他必須以大貨車、半聯結車載運原料或產品之公司行號;營業所位於大貨車禁行路段沿線村里(台9丁線蘇澳至東澳、南澳至和平、和中至大清水)因產業類別(非為載運貨物)必須進出管制路段之車輛(如:大型車輛維修場站等相關產業);運送貨物起迄點位於大貨車禁行路段沿線村里(台9丁線蘇澳至東澳、南澳至和平、和中至大清水)之大貨車;其他因執行公務、緊急救難或臨時緊急事故必須通行時,電話通知本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確認後始可臨時開放通行;管制公告有特別規定者
・省道台9丁線大貨車禁行路段通行證:有效期限以 1 年為限
・申請:符合申請條件者,可檢具相關文件由村里長統一造冊或逕向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申請,或向車籍所在地各區監理機關申請
・持本通行證之影本行駛者,視為無通行證論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thbu4.thb.gov.tw/cl.aspx?n=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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