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檢警訊問律師陪同申請服務,旨在保障民眾在警詢、偵訊及聲押庭中的權益。此服務主要針對因身心障礙導致無法完全陳述者、具原住民身分者,以及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重罪且為第一次接受訊問的一般民眾。申請者可透過專線電話提出申請,家屬、社工或員警亦可協助辦理,基金會將派遣律師到場提供陪訊服務,確保當事人獲得適當的法律協助。
・對象(須符合):一般民眾: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一般民眾:第一次接受訊問(就同一案件並未曾接受訊問過)
・對象(符合任一):當事人因身心障礙,致無法為完全陳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衛生機構開立之醫療證明,或檢警人員依其陳述能力認為客觀上陳述能力不佳之人);當事人具有原住民身分
・檢警訊問律師陪同服務:免費提供律師陪同警詢、偵訊、聲押庭
・申請:電話申請陪訊,家屬、社工及員警皆可協助申請;申請時需告知申請人姓名、所在偵查機關、涉案案由、偵查機關聯絡電話及案件承辦人姓名
・🕒24小時全年無休
・金門及馬祖地區因分會律師人數不足,僅先提供心智障礙者及原住民陪訊服務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crpd.laf.org.tw/?action=news_detail&i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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