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匡列 10 億元專款,提供 100 億元信用保證融資總額度,協助農漁民及農漁業者赴新南向國家投資時,能順利取得所需資金。此項融資保證最高貸款額度為 5,000 萬元,申請人可以是企業戶或個人戶,辦理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申請流程需透過政府單位、簽約銀行或農漁會等管道辦理。
・對象(符合任一):借款人為企業戶,且申貸企業之本國人資本超過 50 %,在國內仍有營業實績及事實,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外投資事業出資額不得低於 20 %(含本次對外投資),且國外投資事業須為申貸企業之從屬公司或關聯企業(依公司法及企業會計準則第六號公報規定認定);借款人為個人戶,且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外投資事業之出資額或資本額應超過 50 %(含本次對外投資),但有特殊情形或其持股比例已達當地法令限制外資持股比例上限,且能證明對該事業具實質控制權者,不在此限
・信用保證融資:最高貸款額度 5,000 萬元,以借款人投資計畫所需總金額之 80 %為限
・申請:透過政府單位、簽約銀行、簽約農漁會等管道辦理
・📍臺北市 100 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0 樓
・🕒AM8:30 ~ PM5:30
・本基金匡列 10 億元專款,提供 100 億元信用保證融資總額度
最高5,000萬元
即日起至 2027/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acgf.org.tw/Home/Are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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