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統計碩士學位學程為鼓勵研究生參與系所的教學、服務或研究,特別設置研究生獎勵金。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被安排於電腦教室打工或擔任課程助教,以換取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金額會根據每學期學校的撥款情況而有所變動。申請者需填寫相關申請書及同意書,並經指導教授簽證後,於每學期開學前提交至學位學程辦公室辦理。此獎勵金設有排他條款,例如前學期學業成績不佳或有校規處分者將不符合申請資格。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統計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參與系所或學位學程的教學、服務或研究;經安排於電腦教室打工或擔任學程老師支援課程之助教;碩士班每月領取校內外薪資及獎勵金總額未超過 13,000 元
・研究生獎勵金:金額根據每學期學校撥款不同而變動
・申請:填寫申請書及同意書,經指導教授簽證後,於期限前繳交至統計碩士學位學程辦公室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灣大學博雅教學館4樓417室
・- 獎勵金分為研究學習獎勵金、教學學習獎勵金、服務學習獎勵金三類
資料來源:https://www.stat.ntu.edu.tw/cp_n_196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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