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書旨在協助畜牧場申請畜牧設施動力用電證明,以憑減免基本用電費用。符合資格的畜牧場負責人可檢附相關文件,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轉縣市政府審核後,即可享有農業動力用電的費用減免優惠。此項福利旨在減輕畜牧業者的營運成本,促進農業發展。
・對象(須符合):畜牧場負責人;擁有畜牧設施動力用電設備;符合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第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持有畜牧場登記證;持有建築物使用執照
・基本用電費用減免:依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規定核減
・申請: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轉縣市政府審核
資料來源:https://aris.moa.gov.tw/files/220/0BF7CAE6-62F7-400C-B2D9-B630F6A7F9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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