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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臺南大學幼兒園在職人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

教育文化 臺南市 期限 2024-06-20 已過期

【內容簡介】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開設 113 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本專班旨在協助符合特定工作資歷與學歷條件的現職幼兒園園長、教保員、代理教師或代理教保員,透過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以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者需繳交報名費 1,200 元,並採通訊報名方式提交申請文件。課程預計於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週開始上課,上課時間暫定為平日夜間及學期間週六白天,地點在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此為一項重要的專業發展機會,幫助在職人員提升專業能力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對象(須符合):具備符合規定之工作資歷;具備符合規定之學歷資格;具備符合規定之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相關系科畢業資格
・對象(符合任一):**工作資歷條件一**:於 2015/01/31 以前已在政府立案之幼兒園實際從事教學及保育工作並繼續任職,且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工作資歷條件二**:現職幼兒園、社區、部落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園長或教保員,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累計滿 3 年,且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工作資歷條件三**:現職幼兒園代理教師或代理教保員,於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中心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累計滿 5 年,且代理人員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現職代理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學歷資格條件一**:具大學畢業學歷;**學歷資格條件二**:具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學歷,取得大學學籍,並於大學已修畢 32 普通課程學分;**其他資格條件一**:於 2013/07/31 以前入學,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之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其認定依 2012/05/30 修正施行前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3 條第 1 款及第 17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辦理,應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其他資格條件二**:於 2013/08/01 以後入學,於符合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二條或 2018/04/02 修正發布後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第三條規定經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之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或學分學程畢業,且修畢教保專業課程
・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報名費 1,200 元
・申請:一律採通訊報名,限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報名費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書名「國立臺南大學」;未繳費或逾期繳費者取消考試資格

【期間】

2024/05/15 ~ 2024/06/20

資料來源:https://www.nutn.edu.tw/information_details.html?boardno=103896&class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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