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利提供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申請各項補償金,以減輕其經濟負擔。補償項目包含醫療費、殯葬費、法定扶養義務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各項目設有最高金額限制。申請人可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東分會或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申請,協會亦提供免費協助。實際補償金額會依個案情況認定,並扣除已領取的其他金錢給付。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
・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 400,000 元
・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 300,000 元
・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不得逾 1,000,000 元
・因被害人死亡致家屬心靈遭受痛苦之精神撫慰金:最高金額不得逾 400,000 元
・申請:- 親自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東分會申請保護措施
・📍臺東市浙江路310號2樓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東分會)
・-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者,應自知有犯罪被害時起 2 年內或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 5 年內申請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ttc.moj.gov.tw/294601/878930/294645/556974/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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